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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 此去经年 青梅煮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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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京都最繁华的茶楼里,搭了台面一张。这茶楼平日会请些弹词唱曲的过来。品茗闲谈间,茶客也可多花一两银子点小曲儿以助雅兴。

    今日茶楼里的人比平日多了些,只因听说今日登台助兴的是芙淑姑娘。常来的都知道,这芙淑不弹词,不唱曲,只跳舞。

    并且,若是有人扔给她三两银子,便能落她一件衣裳。别的姑娘来要一两,可她要三两。就算如此,还是有人扔给她钱。

    毕竟是茶楼,茶客多懂适可而止。惟独今日不知从哪来了个纨绔公子,出手阔绰。

    那公子往台下一站,道,“芙淑姑娘,别人一次给你三两银子,本公子一次给你十两!你可不能食言!”说完他便先往台上扔了两个银锭,共二十两。

    芙淑依言,落了两件衣裳。

    一曲舞毕,芙淑气息未平。

    那公子点点头,瞧着她一笑,说,“本公子见过的姑娘无数,舞姬里头,你是穿得最多的。不过没关系,不就是银子么。”

    芙淑心下忐忑,又见那公子干脆出了一张百两银票,往台上一扔。

    “芙淑姑娘,请吧。”

    她就算穿的再多,也不可能在身上穿十多件啊。

    人心本险恶,眼见一个姑娘被人当众为难,茶客里看热闹的多,却无人替她解围。热闹看一看便过了,那纨绔公子不知是谁家少爷,谁也不敢轻易得罪。

    眼看她身上只剩了身前一抹红。最后,还是茶楼老板出来替她圆了场,“公子,咱们这儿是正经喝茶的地方,毕竟不是烟花巷柳之地,适可而止。”

    芙淑从地上捡了衣裳,匆匆跑了下去。

    她穿上衣裳,卸去妆容,买了好酒,回到郊野破落的小院子,生火替他煮酒。

    酒煮好,她端了一盏给他。

    他却说,“是不是为了钱,你什么都肯做?”

    她一怔,笑道,“你在说什么,酒刚煮好,你先尝尝。”

    袖手一拂,他将她端的酒洒了一地。随后取出一锭金子来。

    “芙淑,用这个要你将身上的衣裳都褪了,不知道够不够?”

    她看着他,原来,他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芙淑一笑,道,“够,当然够。”

    她夜夜陪他,何曾要过他一丝回报?

    他籍籍无名她不嫌,家徒四壁她不嫌,布衣蔬食她更是半句怨言都没有。挑灯夜读,不论多晚她也陪着。他没有酒了,她便出去想办法。

    如今,他终于回报她了。给了她一锭金子不是吗。

    衣衫散落一地,人前不敢落的那抹红在他面前落得自然。她就站在他面前,笑道,“蒋公子可还满意?”

    随后她接了他手里的金锭。

    他却反手便是一个巴掌。

    这一巴掌狠,她脸上当即便红肿起来。伏在桌子上一时没起来。

    一回头,他已经到了她身后,衣摆一掀,他说,“一锭金子,只看看岂不是亏了?”

    自始至终,她就一直伏在那张粗糙的小木桌上。

    待他终于放了她,她一转身,他已经衣冠楚楚,“你走吧。”

    她以为他是在说笑,直到一柄匕抵在她眉心。

    “要么走,要么死。”

    她眉心有血流下,他依旧毫不手软。

    只一瞬间,她便看清了眼前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穿好衣裳,临走前,她没忘了拿起桌上那一锭金子,说,“多谢蒋公子。”

    自此之后,这青梅酒,便由他亲自来煮了。

    他以为,她离了他这漏风又漏雨的小破房子,能有更好的人待她好,娶她回家,给她更好的生活。

    至少,不用跟着他食不果腹。又至少,不会比她现在过得更差了。

    可离了他的五年,从未有人说过要娶她。

    她也入过宫,给圣上斟过酒。可那又如何,那些达官显贵都说,我知道芙淑姑娘的价格,一锭金嘛。是啊,一锭金,对于他们来说,根本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直到后来,她到了九王府。

    那个少年没有给她一锭金,因为他说要娶她。

    她吓了一跳,不仅因为从来没人说过要娶她,更因为她现,她其实一点也不想嫁。

    她不想嫁给别人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过去了,她还以为她早就忘了。

    她从九王府里走得狼狈,因为那少年当了真。听说,那少年已经同九王爷说过了。她若再不走,他就真的要娶她了。

    那少年涉世浅,恐还不知道,这世上的有些关系,是不需要他负责的。

    未解释,未告别。临行前,她找到了医仙和风,刻意没有用朱砂遮掩。

    可连医仙都说,她额上的伤疤时日太久,治不好了。

    祁州府长街上,灯火正盛,商家店铺鳞次栉比,才俊佳人并肩游。

    最是热闹处,也最是寂寞。

    京都最繁华的街上,蒋宏新辟了宅子。朱红牌匾上也落了显眼的两个字,蒋府。可多数时候,他依旧是形单影只一个人。

    此刻祁州府长街上,借了人声灯火,表象的热闹做了掩护,就算寂寞也无须担心了,因为根本不会有人注意他。

    早就不嗜酒如命,可这会儿一抬头,觉身侧恰好矗立酒馆一座。牌匾朴拙,让人有些辨不出年岁。究竟这店面究竟是新开,还是一早就守在这街角。仔细一看,深漆上只有两个字,经年。

    一推门,丝丝清香袭来。

    取陈酿,温火煮之,待酒温热之时,投青梅两颗。再尝,辛辣中也有了清香酸甜,不甚浓郁,也不会遮盖酒香,刚好够缠绵舌尖。

    这味道,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。

    他曾经想将这刚煮好的酒分给站在他门口的那个姑娘尝尝。可他还未走近,那姑娘见他过来,捂着口鼻,如临大敌,扭头就跑走了。

    他家不远处有一座小院,灰瓦灰墙,外面被藤蔓遮蔽着,常年似乎也没什么人住。可看样子,那宅子该是深藏不露。就几日功夫,不知何人住了进去,连带周围也多了几个看家护院的看守。

    他站在门口,看见那姑娘匆匆跑回去,刚巧撞进一个白衫公子怀里。那白衫公子揉揉她的脑袋,将她牵了进去。

    手里的酒还温着,既然她不喝,只好他自己喝了。

    后来,等他终于入了朝,才知道,原来她自小便滴酒不能沾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会想起这些,是因为此刻他坐在窗边,又看见了她。

    那姑娘依旧站在那个白衫公子面前,被她随意捏在手里的,似乎是一沓银票。

    四下一看,她好像觉得没人注意她,忽而攀着白衫公子的肩,脚尖一踮,吻了一下他的唇。

    迅松了那个白衫公子,她站在原地,低头掩唇轻笑。当街一个吻,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。殊不知蒋宏坐在一家叫经年的小酒馆里,将窗外一切看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她已经被人牵着走过了长街,他还看着窗外初夏夜阑珊。

    店里几句谈笑让他回了神。

    “说实在的,这家店的酒一般,可这老板娘当真是美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,不然这店开业才三月余,生意哪能如此兴隆。不过是听说这青梅煮酒是老板娘亲手,所以才特地来这儿罢了。”

    同坐几位打趣道,“你啊。”

    蒋宏摇了摇头,他寒酸十几载,的确未见过什么世面,也实在不知什么样的女子才算得上美。是芙蓉如面柳如眉,还是轻云闭月吹花回雪。

    他只记得,那日阳光正好,他刚写好的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有个姑娘站在他家门口,仔细抬头看着他的笔墨,似乎在看为什么墨里能生出金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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